返回

争霸水浒这系统功能有限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57章 最好的事情是平安无事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    “寨主,依小人所见,登州知州恐怕不会主动生事。”冯瓒起身,躬身一礼说道,姿态放的很低,一般人就是自谦,自称一般也是小可,小人是真的有点低了!

    “冯丈且坐,不必如此小意,腰弯下去容易,可弯久了~”王烨顿了顿,“容易腰疼。”

    这个称呼王烨是习惯了好久,宋朝士大夫之间流行互称“丈”或“丈人”。“丈”字之前,有时候还会加上排行,如司马光被称为“司马十二丈”,这冯瓒毕竟是上了年纪,40多岁了,不好失礼。

    在这黄山上的小凉亭,王烨身后,门神似的站着金麟和王石头。

    阮小七不在,阮小五去了高丽,这近海防御用的沙船就由阮小七负责,如今正在研究海上战船和八牛弩,并且准备猎鲸去了,也不知道寨主说的比三间房子都要大的鱼是不是真的存在~

    另外三张石凳上坐着冯瓒,李浦和孙真。

    这是从沙门岛回来的第二天,呼延通还在养伤,太医成湘在救治伤患,介绍说擅长内科和妇科,又不是不会治外伤,所以真的是让王烨有种捡到宝的感觉,当然王烨的酒精消毒、战场包扎急救体系,也得到了成太医的高度认可。

    所以今天这石亭谈话,既是为了加深彼此了解,也是做些职事上的安排。

    谈话总是要有个由头的,现在讨论的就是,登州知州下一步会不会对长岛动手。

    “冯大人为何觉得这登州知州,不会因呼延将军的全军覆没而大动干戈?”孙真说道,这话实际是替王烨问的,做这种判断,需要对人心、官场、利弊都很清楚,而这些需要时间的积累,这也是王烨比较欠缺的部分。

    “登州知州全称为知登州军州事,习惯上又称为郡守、太守、刺史、牧、州将、州长吏乱七八糟的。虽说按照品级来讲,比刺史要低一级,只是我朝刺史都是虚领,就是给朝廷大员发俸禄的一种差遣,所以这知州就是一州最大的官。根据官品的不同,又有判某州、充某州、权知某州、权发遣某州等之区别,咱这位知州是正经知州。职责分列为七:一曰宣诏令,二曰厚风俗,三曰劝农桑,四曰平狱讼,五曰兴学校,六曰理财赋,七曰实户口。知某州军州事,就是军民都管的意思,实际上是管着一州军事民生的大小事宜的,权力很大。”冯瓒侃侃而谈,给几个人先介绍一下,这一州知州到底是多大的官。

    “也就是咱们这登州知州,实际上是能调动所有登州内禁军的,这倒是有些麻烦了。”孙真抚须说道。

    “是,本朝禁军正常更戍各州,是要听知州管辖的,这知州下属兵马都监或是监押就是具体负责屯驻禁军的管理、训练、调遣等事,这登州虽是临海重地,往来高丽、辽地、日本的关键所在,却不是边军,禁军不能自行决定戍边事宜,所以这登州知州就能管军。当然这指挥使的升迁、任免倒是直属三衙,登州知州可以指挥,但是不做统帅。”

    王烨点头,这是说明白了,要知道这交通不便,地方行政主官必然是要有军事方面的一些权力的,就是再强干弱枝,这也不能有个匪患军情,要等东京下了军令再出动吧。

    孙真继续问道:“这登州知州为何不会来找我们麻烦。”

    所以你这说了半天,没有说到最重要的点上啊。

    冯瓒喝了口水,“这登州知州陈宴,原是名门之后,与我是同科进士,如今年不及四十,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,还有一年就到任了,到时候便可赴任东京,怎么会因为此事坏了自己的前途,或许有好官,但是这陈宴不是。”

    顿了顿,“就这沙门岛的安排虽是出自知州安排,却也未必是为了保境安民,不过是因为沙门岛一旦出了事,不好遮掩罢了,终归是为了仕途,如今寨主处理的极为妥当,沙门岛还是沙门岛,少了几个囚犯算什么大事。就是呼延通这一营指挥的事情,陈知州也压得下去的,不过是报个指挥使病死、摔死、淹死的事,然后再把平海水军补上就是了,要知道这平海水军是水军,平日出海,非战斗减员就多,又有剿海盗任务,最不济行船出海遇到风暴不是很正常吗?”

    冯瓒说的清楚,连理由都给登州知州想好了,做出这个判断也有冯瓒个人对这个卢知州的了解认识,只是话里不免有些情绪。

    要知道两人本是同年进士,再怎么说也能是有些情分在的,结果沙门岛这半年不见这知州半点照顾,要说他不知道自己在沙门岛,那就真扯淡了,所以这就是个善于明哲保身的真正的官。

    “既如此,就看这陈知州怎么做了,如果能相安无事自然最好。”王烨说道。

    又闲聊了几句,王烨把话题聊到了李浦身上。

    “想让李将军任一指挥使,协助杜壆建立一军,不知李将军可愿屈就。”

    当然算是屈就,北宋原本的军制是三衙-厢-军-指挥(步兵500人,骑兵400人)-都(100人)编制,只是朝廷也知道这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不是个事,所以就做了一次调整。

    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

第57章 最好的事情是平安无事(1/3)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   《 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 》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