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们发现了我。神秘女人说道:她们要翻墙出学校,刚好发现了地洞,甚至还进去了,要偷走我的女儿。我就小小的教训了她们一下。
你难道不觉得这样很过分吗?我忍无可忍,不过审讯不能带有主观感情,我也只能强忍住了愤怒:你只要让她们闭嘴就可以了。
她们勒索我。神秘女人面无表情地道:所以我就杀了她们。
为什么要取走子宫?
杀了我的孩子,我就要用她们的子宫,来重新孕育我的孩子。神秘女子发出一声阴冷的笑。
可这个婴儿早就死了啊。
不!神秘女人答道:她还活着,我能感受得到。她每天陪我说话,聊天解闷,你怎么能说它死了呢。
你是怎么杀死那两个女大学生的。我问道。
不是我杀死的,是王沉海和马云山杀死的。
他们为什么要帮你?我准备记录重点。
神秘女子交代道:我和他们一直保持着暧昧关系,甚至那间地下室,也是他们在建土地庙的时候偷偷帮我挖出来的。我跟他们说,我的孩子能保佑他们发大财,所以他们才会听我的。
那么,两个被害女学生尸体上的血掌印,是怎么回事?莫老喝茶的时候,手都有点颤抖。
他另一只手悄悄在纸上写下一行字,我一看,上头写着:她没杀过人。
我感觉很莫名其妙,莫老这句话是什么意思?
是我孩子的。神秘女人说道:我孩子要吃奶,我就让她吃奶。
审完之后,我带着笔录走出了门。
果然如莫老所说,神秘女人没直接杀死过任何一个人……
以上摘自案宗重要部分,将案件完整的叙述一遍:
死者李嫣然,王芬芳,财经学院的学生,无意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苏梦瑶的地下室,苏梦瑶串通修庙农民工:王沉海,马云山将二人杀害,并用极其恶劣的手段,让死婴侮辱受害女性尸体。
王沉海和马云山坚信'鬼婴'能带给两人好运。王沉海便按犯罪嫌疑人苏梦瑶所说,将其中一个被害女大学生子宫完整吞下,却因其常年喝酒,胃黏膜损坏,导致子宫将胃口撑破,惨死。
马云山听信犯罪嫌疑人苏梦瑶所言,以半胁迫的方式,逼女儿马雪为其做了子宫移植手术,并且将婴儿干尸放入自己子宫之中,试图再次孕育。
因马云山常年性侵女儿马雪,马雪在取出子宫之时,趁机杀害马云山,并且将其内脏取出,手段残忍,令人发指!
苏梦瑶和马雪,有同性倾向,多年来相互慰藉,马雪主动投案自首,希望替苏梦瑶顶罪。法不容情,法律坚决不允许这种情况。
财经学院看门大爷,也知道苏梦瑶的秘密。
因苏梦瑶之长相,颇似看门大爷的第一任女友,故看门大爷对苏梦瑶之事有所隐瞒,并且每月将其工资,捐给苏梦瑶一千块。而这一千块,都打入王沉海账户之中。
看门大爷在精神病院上吊自杀,初步断定为掩盖苏梦瑶之罪行。
苏梦瑶去过看门大爷自杀现场,试图救人,为时已晚,只是留下一张纸条,故弄玄虚,幸被我公安刑警识破!
期间,犯罪嫌疑人苏梦瑶多次以极其恶劣手段,混入警局内部,在法医科留下婴儿脚印,甚至试图销毁监控记录,幸被我司刑警唐悠悠识破。
苏梦瑶从头到尾虽不曾杀害一人,却策划了整场连环杀人案,并且故意毁灭证据,罪大恶极。其中五名被害者,皆和犯罪嫌疑人苏梦瑶有不可分开的关系,故其以故意杀人罪,教唆杀人罪,毁灭证据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缓刑一年执行。
马雪杀害父亲马云山,罪名确立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缓刑一年执行。
王沉海,马云山罪大恶极,以残忍的手段杀害两名女大学生。但因已死,无法追究。
以上摘自案宗部分重要部分,很多细节,这里不方便表述。
至于那一句幸被我司刑警唐悠悠识破,是按照张局的意思加上去的。或许张局为唐悠悠'功过相抵'而有点愧疚吧?所以才会写了唐悠悠的名字。
别看只是一个名字,可一旦呈上公安厅,那对唐悠悠来说,就是莫大的荣耀,没有二等功,也差不了多少。
案子算是破了,可我们都高兴不起来。一个为了死去的孩子,而费尽心机,付出全部精力的女人,是值得尊敬的母亲,却算不上一个合格的人。
当天下午,在莫老的要求下,军刀带着两名武警押送苏梦瑶,去了一处坟地,将婴儿干尸亲自埋葬。
军刀回来的时候,眼睛都是肿的,我连忙问军刀到底怎么回事?军刀说要不是自己身份特殊,肯定把苏梦瑶给劫走了。
原来,苏梦瑶在埋小孩的时候,哭了整整两个小时,最后还吐了血,晕在了坟上。这份母爱,的确感人!
我这才知道,原来军刀也是从小没了母亲,一个人在部队长大的。
案子告一段落,我们
第二十五章 苏梦瑶之悲歌(1/2)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