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府。
前堂正殿。
梅殷容光焕发地坐在主位上面。
宁国公主则端坐在一旁,眉宇之间尽是风情。
梅殷一生育有三子一女,可谓是儿女双全。
长子梅顺昌,任中府都督同知。
次子梅永贞,任孝陵卫指挥使。
幼子梅景福,任旗手卫指挥使。
三个儿子都算是有了前程,也用不着他这个老父亲操心。
并且此次梅殷入京觐见永乐皇帝,正式投降归顺,朱棣也投桃报李,并没有动这三个儿子的官职,反倒是听他那话里话外的意思,还准备重用这三个儿子。
唯独最小的女儿梅琬琰,最是让梅殷头疼。
此刻梅琬琰正迈着碎步轻轻走进前堂,然后入堂跪拜父亲梅殷。
这一整套跪拜的动作,可谓是标准得无可挑剔。
从舒展罗袖,到双膝跪地,再到额顶双掌,一套动作行云流水,透着一股浸练多年的优雅美感。
梅殷见状嘴角一抽,不知道他在害怕个什么。
“咳咳,琬琰快起来吧!”
“父亲大人,女儿有一事不明。”
听到这话,梅殷脸色微变,尴尬地笑了笑。
“琬琰啊,为父刚刚回家,你就给为父留点面子……”
“敢问父亲大人,为何要把女儿许配给那李弘壁?”
梅琬琰抬头,目光锐利地盯着梅殷。
此女很美,眉如柳黛,眼若秋水,面容精致,琼鼻微挺。
一袭青丝收拢,发髻上束着玉钗,又点缀着一些颜色纯粹的青丝带,凭添三分清丽可爱。
但不知为何,她那薄薄的嘴唇却少了几许血色,看起来很是娇弱无依,瘦弱的身子透露着一股瘦弱不堪的青涩风情。
假象!
这只是假象!
梅殷在心里狂喊道。
他不知道被这小女儿坑了多少回!
“琬琰,你今年已经快十七了,到了出嫁的年纪了。”
虽然大明律令明文规定了男子满十六岁、女子满十四岁方可结婚,但因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措施未进行明确规定,所以在民间依然存在“早婚”情形,而且较为盛行。
庶民百姓结婚,男子年满十六岁以上、女子年满十四岁以上,方可进行婚娶礼仪。
但是,经过经验得出,十三四岁的女子身体还没长开,无法承受生育之苦,若早早地成婚生子,必然会给身体带来不可磨灭的创伤。
所以无论皇室亲王还是高门大户,通常都有个不成文的规矩,一般要等到女子二八年华之后再行出嫁,避免悲剧的发生。
至于庶民百姓,那就没人管了,你要是有那个本事,八岁就可以挺枪进洞。
要不是朝廷担心早婚早育蔚然成风,会给大明人口增长带来负面影响,他们才不会做这个恶人,用大明律限定成婚年龄。
可事实证明,这条律令对庶民百姓而言,并没有什么卵用。
而十六岁这个年纪,就成了大户千金最佳的出嫁年纪,既不算太早,也不算太晚。
毕竟这年头的女子,成亲都比较早,大多数在十六岁之前便已决定了婚姻,十七岁的梅琬琰已然算是晚婚了。
若是换做普通人家,地方官府的官媒都要上门催婚逼婚了。
你一个女子不嫁,那就是耽误地方官老爷的政绩,把你发配砍头浸猪笼的那种!
“为何偏偏是那李弘壁?”
跪坐在梅殷面前,梅婉琰岿然不动,哪怕山崩地裂亦不改其色。
她承认,哪怕百般不愿,到了这个年纪,也非嫁不可,这是身为大户千金的悲哀!
但是,为什么偏偏是那李弘壁?
李弘壁的名声,确实还算不错,沉默寡言,埋头苦读,是个不折不扣的书呆子,并且毫无纨绔之风。
这样的夫婿,说不上好,但也谈不上坏,至少嫁过去可以举案齐眉,做对模范夫妻。
可问题在于,李弘壁是那李景隆的儿子啊!
李景隆何许人也?
恶贯满盈!
臭名昭著!
丧师辱国!
勋贵之耻!
尤其是这李景隆还化名“曹九江”,终日流连于那十里秦淮之上,狎妓宿娼,通宵达旦!
听说得越多,梅婉琰就对李景隆越发反感。
岐阳王李文忠可是顶天立地的真豪杰大丈夫,这怎么就会生出如此不争气的纨绔孽子?
每每一想到这儿,梅婉琰就为岐阳王哀叹,为岐阳王感到不值。
可是现在好了,吃瓜吃到自己头上了。
她爹梅殷不知道抽了什么疯,竟然将她许配给了李景隆之子,而且还强行定下了婚约。
高门联姻,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
一旦就此定下,绝无更改的可能!
毕竟越是
第28章 梅家有女(1/2)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