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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父李景隆,逍遥小国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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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章 梅家有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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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梅府。

    前堂正殿。

    梅殷容光焕发地坐在主位上面。

    宁国公主则端坐在一旁,眉宇之间尽是风情。

    梅殷一生育有三子一女,可谓是儿女双全。

    长子梅顺昌,任中府都督同知。

    次子梅永贞,任孝陵卫指挥使。

    幼子梅景福,任旗手卫指挥使。

    三个儿子都算是有了前程,也用不着他这个老父亲操心。

    并且此次梅殷入京觐见永乐皇帝,正式投降归顺,朱棣也投桃报李,并没有动这三个儿子的官职,反倒是听他那话里话外的意思,还准备重用这三个儿子。

    唯独最小的女儿梅琬琰,最是让梅殷头疼。

    此刻梅琬琰正迈着碎步轻轻走进前堂,然后入堂跪拜父亲梅殷。

    这一整套跪拜的动作,可谓是标准得无可挑剔。

    从舒展罗袖,到双膝跪地,再到额顶双掌,一套动作行云流水,透着一股浸练多年的优雅美感。

    梅殷见状嘴角一抽,不知道他在害怕个什么。

    “咳咳,琬琰快起来吧!”

    “父亲大人,女儿有一事不明。”

    听到这话,梅殷脸色微变,尴尬地笑了笑。

    “琬琰啊,为父刚刚回家,你就给为父留点面子……”

    “敢问父亲大人,为何要把女儿许配给那李弘壁?”

    梅琬琰抬头,目光锐利地盯着梅殷。

    此女很美,眉如柳黛,眼若秋水,面容精致,琼鼻微挺。

    一袭青丝收拢,发髻上束着玉钗,又点缀着一些颜色纯粹的青丝带,凭添三分清丽可爱。

    但不知为何,她那薄薄的嘴唇却少了几许血色,看起来很是娇弱无依,瘦弱的身子透露着一股瘦弱不堪的青涩风情。

    假象!

    这只是假象!

    梅殷在心里狂喊道。

    他不知道被这小女儿坑了多少回!

    “琬琰,你今年已经快十七了,到了出嫁的年纪了。”

    虽然大明律令明文规定了男子满十六岁、女子满十四岁方可结婚,但因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措施未进行明确规定,所以在民间依然存在“早婚”情形,而且较为盛行。

    庶民百姓结婚,男子年满十六岁以上、女子年满十四岁以上,方可进行婚娶礼仪。

    但是,经过经验得出,十三四岁的女子身体还没长开,无法承受生育之苦,若早早地成婚生子,必然会给身体带来不可磨灭的创伤。

    所以无论皇室亲王还是高门大户,通常都有个不成文的规矩,一般要等到女子二八年华之后再行出嫁,避免悲剧的发生。

    至于庶民百姓,那就没人管了,你要是有那个本事,八岁就可以挺枪进洞。

    要不是朝廷担心早婚早育蔚然成风,会给大明人口增长带来负面影响,他们才不会做这个恶人,用大明律限定成婚年龄。

    可事实证明,这条律令对庶民百姓而言,并没有什么卵用。

    而十六岁这个年纪,就成了大户千金最佳的出嫁年纪,既不算太早,也不算太晚。

    毕竟这年头的女子,成亲都比较早,大多数在十六岁之前便已决定了婚姻,十七岁的梅琬琰已然算是晚婚了。

    若是换做普通人家,地方官府的官媒都要上门催婚逼婚了。

    你一个女子不嫁,那就是耽误地方官老爷的政绩,把你发配砍头浸猪笼的那种!

    “为何偏偏是那李弘壁?”

    跪坐在梅殷面前,梅婉琰岿然不动,哪怕山崩地裂亦不改其色。

    她承认,哪怕百般不愿,到了这个年纪,也非嫁不可,这是身为大户千金的悲哀!

    但是,为什么偏偏是那李弘壁?

    李弘壁的名声,确实还算不错,沉默寡言,埋头苦读,是个不折不扣的书呆子,并且毫无纨绔之风。

    这样的夫婿,说不上好,但也谈不上坏,至少嫁过去可以举案齐眉,做对模范夫妻。

    可问题在于,李弘壁是那李景隆的儿子啊!

    李景隆何许人也?

    恶贯满盈!

    臭名昭著!

    丧师辱国!

    勋贵之耻!

    尤其是这李景隆还化名“曹九江”,终日流连于那十里秦淮之上,狎妓宿娼,通宵达旦!

    听说得越多,梅婉琰就对李景隆越发反感。

    岐阳王李文忠可是顶天立地的真豪杰大丈夫,这怎么就会生出如此不争气的纨绔孽子?

    每每一想到这儿,梅婉琰就为岐阳王哀叹,为岐阳王感到不值。

    可是现在好了,吃瓜吃到自己头上了。

    她爹梅殷不知道抽了什么疯,竟然将她许配给了李景隆之子,而且还强行定下了婚约。

    高门联姻,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

    一旦就此定下,绝无更改的可能!

    毕竟越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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